职业发展
河北工业大学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有关问题解答
时间:2020-05-25 作者:
1、河北省毕业研究生就业工作有哪些规定?
答: 毕业生可以在毕业后两年内按毕业生的就业渠道选择就业单位。毕业生在毕业的当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原则上由学校按月分批办理就业手续(如毕业生有需求可以自行到省人社厅市场处自行办理),并根据就业手续及时办理转移档案及户口关系。
目前我校按照国家就业有关规定,在择业期的两年内,根据学生的意愿,户口、档案可以保留在学校。
就业毕业生的档案、户口继续保留学校期间,不再具有本校学籍,不享受任何在校生待遇。
2、关于河北省毕业生就业服务网网络注册
答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相关工作,河北省人事厅开发了毕业生就业服务网(http://bys.hbrc.com.cn)。按照要求,全体预计毕业生在就业派遣前要及时进行网络注册和个人信息及时维护,以便于打印报到证和派遣的相关工作。网络注册登录名:原考生号(9位)+协议书号(后5位),登录密码:身份证后6位。
毕业研究生按照系统要求完善个人信息,毕业生本人应对上报信息的准确性负责。
3、如何进行生源所在地统计
答 生源所在地统计直接影响毕业生的就业去向及相关手续,因此毕业生一定要认真上报。
生源所在地是这样定义的:入学时居民户口(临时户口不是居民户口)迁入地址,原则上入学时户口从家庭所在地迁入,生源所在地为家庭所在地;如果入学时户口从参加工作的单位集体户迁入,生源所在地可以是家庭所在地,也可以是单位户口所在地。(在省人社厅下发报到证时,如果没有签订就业协议,报到证将派遣至生源所在地)请毕业生慎重选择。
4、就业的基本步骤
5、就业步骤如何完成?
5.1签协议
研究生就业协议的下发时间为每年度的9月底至10月中下旬。协议书甲方为毕业生,乙方为用人单位,丙方为培养单位(毕业院校)。
协议书的具体填写详见 “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如何填写?”
协议书签订的顺序为,毕业生本人,用人单位,培养单位。
协议书一式四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丙方一份,丙方上级主管部门一份(此份上交辅导员,由辅导员统一汇总至研究生学院并上交省人社厅)
签订协议时,一般应向用人单位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一份。
5.2就业信息数据上报及维护
毕业生应详细准确的填写就业相关信息,为下一步的户口、档案转移提供准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单位所在地、单位所在地、单位隶属部门、单位行业、单位性质、工作职位类别、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档案转寄单位及地址等。毕业生将协议书、数据库及所需附加材料等交所在学院辅导员处,研究生院将根据各学院上报信息汇总,研究生院将根据毕业生填写的内容办理报到证及档案转移、户口转移信息。
5.3派遣
毕业生派遣工作由河北省人社厅完成,具体经办部门为河北省人社厅市场处。学校按照毕业生的就业信息统一到省人社厅办理就业派遣的相关手续,报到证加盖“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毕业生就业专用章”。
签订就业协议并列入就业方案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派至签约工作单位,暂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派至生源所在地。落实就业单位及外省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证报到期限为3个月。河北省生源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报到期限为2年。
未落实就业单位并不打算到生源地报到的毕业生,择业期(两年)内凭就业协议由学校按月分批到省人社厅办理调整派遣手续;择业期(两年)内在生源地就业的,由毕业生本人持就业协议和报到证到当地人事局办理派遣手续。
5.4办理离校手续
省人社厅下发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后,学校安排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春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通知时间预计在每年度3月底至4月初;夏季毕业研究生办理离校手续时间预计在6月底至7月初。
离校通知单(见附表1)在研究生所在学院领取,并到离校通知单要求到相关部门办理手续(不分先后顺序)。
离校通知单上联为户口转移单,供毕业生办理户口转移时使用。离校通知单下联为需要办理手续的相关部门,办理手续后需由相关部门盖章或主管负责人签字,其中财务处需要学费和报销前台两个部门负责审核盖章。
5.5领取就业报到证
办好相关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凭离校通知到到所在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见附图1)
5.6办理档案、户口、组织关系转移
档案转移 凭报到证(或博士调档函)到研究生院领取档案转移单到学生处档案室办理档案转移。就业单位允许个人携带的前提下,由档案室密封后由毕业生交至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就业单位不准个人携带的,由档案室分批发送快递至档案管理部门。发送前请毕业生认真落实档案发送地址。
档案转移的具体要求以档案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档案室办公地点: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 电话 022 60435928
办公时间:每周一、四(如有变化以档案室规定时间为准)。
户口转移 河北省人社厅批准就业方案并下发就业报到证后,研究生学院按月将派遣方案将研究生就业系统中登录的户口迁移信息上报校户籍科。户籍科到公安部门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研究生凭就业报到证(考博录取通知书)及研究生户口转移证明、毕业证在户籍科规定的时间到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明(常住人口登记卡)。
注:按照户籍部门管理的有关规定,户口迁移原则上按照报到证单位名称迁移,如有需要户至口迁移至具体迁移地址的,请在登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填报就业信息时在备注中标明按照户口迁移具体地址迁移。
户口迁移的具体要求以户籍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户籍科办公地点:北辰校区体育中心一楼A102 电话 022 60436694
办公时间:每周一、四下午,周三全天(如有变化以户籍科规定时间为准)。
组织关系转移 按照就业单位组织部门的要求,毕业生到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办理组织关系转出介绍信,凭介绍信、报到证到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出手续。
组织关系转移具体要求以党委组织部解释为准。
校党委组织部办公地点:北辰校区行政楼B区3楼 电话022 60438357
5.7报到
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上联)、户口迁移证明、组织关系介绍信、档案到单位人事部门报到。
6.签订就业协议书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目前,学校是按照河北省人社厅的统一安排,使用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就业协议书,协议书由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共同签署,它具有一定的广泛性和权威性,是学校制订就业方案、用人单位申请用人指标的主要依据,对签约的三方都具有约束力。由于目前就业形势严峻,许多毕业研究生在签订学校统一发放的就业协议书的同时还要被迫签订条件苛刻的合同,而它们之间有时是相互矛盾的。因此,有必要提醒毕业研究生注意以下问题:
(1)签约时非常严肃的事情,也是一个法律行为,因此签约前要与用人单位进行充分的交流和沟通,争取对用人单位进行详细地了解。一般需要了解用人单位的隶属关系、规模、效益、管理制度等。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大型国有企业一般都有人事接收权;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则需要经过当地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审批才能接收员工,协议书上应签署他们的意见才能生效。毕业生还应对不同地方人事主管部门的特殊规定有所了解。除协议书外,如北京市非本地生源进京还应经过北京市人事局的审批,上海市、广东省等也有类似的规定。
(2)一般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要签订劳动合同书,因此在签约前了解合同书的内容也是十分必要的,尤其重要的是合同书的工作年限和待遇。毕业生应向招聘人员索要样本或复印件,以免报道后发生纠纷,遭受损失。
(3)为避免报到后发生纠纷,签约前达成的收入、住房和保险等福利待遇最好在协议书中写明。如果报考了博士生或准备出国,应事先向用人单位讲明,并写在协议书中。
(4)毕业生应如实地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履历和基本情况,不能隐瞒和编造事实,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7、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的相关内容如何填写?
答:(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封面“毕业生”栏中填写本人姓名,“用人单位”栏中填写拟签约单位全称(与公章相符)。
(2)毕业研究生部分由研究生本人填写。其中
专业为毕业研究生的所修专业(并非研究生方向);
学制栏硕士研究生为2.5年,博士生为3年;
学位类别栏按学位分类为工学硕士、理学硕士、法学硕士、文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及工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等。
培养方式栏为硕士生入学时的录取类别,一般分为非定向、自筹经费、定向、委托培养。
结业方式栏为毕业或肄业;
毕业时间栏为入学后第五个学期末的月份(延期另计)。
生源地区栏为入学时居民户口所在地,即:如果为本科直接读硕士,生源所在地为本科入学前父母家庭所在地;如果从工作单位考取硕士研究生的,生源所在地位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3)用人单位(乙方)的基本信息由用人单位如实详细填写。
8、签约的一般程序是怎样的?
答: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达成意向后持学校发放的就业协议书,与用人单位签署意见并盖人事部门章,用人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注:为充分方便毕业生办理签约手续,发至毕业生手中的就业协议培养单位公章已加盖好,协议书交给用人单位立即生效,请毕业生慎重选择。
9、如何办理就业协议书补办及更换手续?
答:
遗失:
为了保证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的利益,每位毕业生只能领取一份就业协议书。毕业生如将就业协议书遗失,到研究生所在学院开据遗失证明,然后持证明到《河北日报》社或《天津日报》社办理挂失手续,挂失手续办理完毕后,本人书面提出申请,经研究生所在学院主管副书记签字,持报纸原件和申请书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办理审批并在研究生院就业工作网址上公示15天后办理补领就业协议书手续。
更换:
对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用人单位同意解除协议的毕业生,可凭原签订协议(4份)、解约函、 申请书(本人申请,所在学院副书记签字)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领取。
10、“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有哪些作用?
答:毕业生离校时,学校要向每位毕业研究生(考博和国防生除外)发放由河北省人社厅依据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签发的“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俗称派遣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就业报到证”的作用是:
(1)到工作单位报到的证明,应届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接收手续(也有的用人单位由毕业生本人办理);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研究生办理户口的落户手续;
(3)学校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和档案投递手续;
(4)“就业报到证”分为上下两联,其上联“就业报到证”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办理落户等手续;其下联“就业通知单”装入学生档案,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
11、如何办理就业报到证的遗失补办手续?
答: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后,首先到研究生所在学院开据丢失证明,到石家庄《河北日报》挂失后,持报样到河北省人社厅办理补办手续(补办的就业报到证不可办理改派手续)。
12、毕业后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研究生如何办理手续?
答:毕业后两年内均为择业期,择业期内毕业生的就业派遣分为调整派遣(首次发放报到证时派遣到生源地)和改派(首次发放报到证派遣至就业单位)两种。详见调整派遣和改派相关说明。
13、毕业生如何办理调整派遣?
13.1.1签约至河北省内企事业单位(户口不在学校)
签约至河北省内11个地市(石家庄市、唐山市、保定市、邯郸市、秦皇岛市、承德市、沧州市、邢台市、衡水市、张家口市、廊坊市)所属单位的所有毕业生,毕业生本人凭就业协议和派到生源地的报到证,到就业单位所在地市人社局办理调整派遣;
13.1.2、签约至省属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户口在学校),于每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二份、河北省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和派到生源地的报到证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学校每月(假期除外)统一到河北省人社厅毕分办办理调整派遣(毕业生如个人有需求提前办理,可自行到省人社厅办理);
13.1.3、签约至省属高校的毕业生(有编制的),由毕业生签约高校人事处到省人社厅毕分办办理调整派遣;
14.1.4、签约至河北境内非省属企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于每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二份、河北省人社厅下发的中直单位、省直企业及其他单位毕业生就业接收函和派到生源地的报到证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学校每月(假期除外)统一到河北省人社厅毕分办办理调整派遣(毕业生如个人有需求提前办理,可自行到省人社厅办理);
13.2签约至外省企事业单位
13.2.1、外省生源毕业生签约至生源所在地所属企事业单位,由毕业生本人凭就业协议和派到生源地的报到证,到生源所在地人社局办理调整派遣;
13.2.2、河北省源毕业生签约至外省所属企事业单位,于每月15日前将就业协议二份和派到生源地的报到证交至所在学院辅导员处,学校每月(假期除外)统一到河北省人社厅毕分办办理调整派遣(毕业生如个人有需求提前办理,可自行到省人社厅办理);
13.2.3、签约至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所属企事业单位毕业生,在上交材料时应附加北京市人社局(或人事部印发)的接收函、上海市学生中心印发的接收函、广东省大中专毕业生接收函和深圳市人社局下发的接收函;签约至南京、杭州、厦门企事业单位的毕业生也应附加上述三市人社局毕业生接收部门出具的接收函。
13.2.4、签约大连、青岛、宁波等计划单列市的毕业生,在就业协议上级主管部门盖章处,应加盖使人社局公章(或市人社局毕业生接收专业章)
14、如何办理改派手续?
答:取得河北省人社厅下发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研究生在择业期内与用人单位解除协议后,可以申请办理改派手续。
(1)出据用人单位解除协议证明;
(2)本人申请,所在学院主管副书记签字报研究生院主管领导审批并承担违约责任;
(3)按照签约流程重新办理签约手续;
(4) 持原河北省人社厅下发的就业报到证(上下联)和就业协议书,于当年的9-12月底河北省人社厅办理改派手续。
办理改派手续具体要求以河北省人社厅解释为准。
15、如何填写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答: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毕业研究生在求职过程中必备的基础材料之一,是毕业研究生介绍自己和学校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证明材料。
毕业研究生可在研究生学院主页下最新通知就业栏目中下载毕业研究生就业推荐表。本人将就业推荐表中内容如实填写后,加盖研究生所在学院公章。
如用人单位要求毕业研究生所在学校就业指导部门盖章,可持就业推荐表在所在学院盖章、研究生院盖章后到校就业指导中心(学生处)盖章。
16、如何领取毕业生成绩单?
答:毕业研究生毕业时可到研究生所在学院领取本人的学习成绩单(每人一份)。(研究生院是研究生教育、培养的主管部门,研究生学习成绩单由研究生学出据,学校教务处不负责研究生的教育培养,对成绩单不加盖任何其他部门的公章)
17、如何开据毕业生有关证明?
答:(1)、统招统分证明
凡录取时录取方式为计划内非定向和自筹的研究生,均为国家招生计划内统招统分毕业生,如用人单位在办理相关接收手续过程中需要学校出据的统招统分证明,毕业生本人学生证到研究生院就业办公室办理。
(2)、品行鉴定证明
如用人单位需要学校出据品行鉴定材料,须由研究生所在学院研究生辅导员出据相关鉴定材料并加盖研究生所在学院党组织公章。
18、如何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答:档案是一个人的学历、社会经历等方面的历史纪录,是一个人在单位与单位之间进行正常流动的客观依据。学生档案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德、智、体等方面的客观反映,是用人单位考查和录用毕业生的参考材料之一,也是毕业生进入单位后专政、定级、增长工资、提职、调动乃至将来退休的重要依据。因此,档案材料对每一个毕业生来讲都是非常重要的。毕业研究生档案材料是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所有材料的汇总。包括:研究生录取表、研究生入学登记表(由学院规定组织打印)、研究生成绩单、毕业研究生登记表(由学员规定组织打印)、研究生报到通知单(就业报到证下联)、研究生期间的入党(团)材料及奖惩材料等。
研究生档案转寄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列入就业计划的毕业研究生,要认真核对就业协议书中的档案转寄地址。校档案室根据就业通知单(就业报到证下联)及《研究生档案转移单》按照档案转寄地址寄转;
(2)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研究生,持博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登录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就业系统维护就业信息后,将就业协议书、报到证上交到研究生学院就业办公室并领取《研究生档案转移单》,到校档案室按照调档函要求寄转;
(3)将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研究生,持就业报到证到研究生学院就业办领取《研究生档案转移单》,到校档案室办理档案转寄手续。
(4)按照河北省有关规定,两年内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外省生源毕业生一律回生源地报到,其档案、户口一并转出。河北省生源毕业生,其档案按管理权限分别移交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免费托管,户口关系(保留非农业户口)迁至家庭所在地。在择业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按管理权限分别由省或是毕业生调配部门及时办理就业手续,凭就业报到证及时办理档案和户口转迁。毕业生在两年内未能够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省、市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移交县以上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
19、如何填写毕业研究生(含博士研究生)登记表?
答:毕业生基本信息应如实填写。毕业生可登陆河北工业大学研究生教务管理系统,按要求填报需要的个人全部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毕业登记表。根据学员辅导员的统一安排自行打印或统一打印,由学院统一盖章装订并入学生个人学籍档案。
本人自我鉴定应客观准确并有本人签字。班组(基层组织)鉴定由研究生所在班级负责人负责填写,导师对毕业生业务能力、外语水平介绍以及工作分配的建议由导师负责填写(不用加盖公章)。学校(研究单位)意见由研究生所在学院填写,主管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
20、如何办理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答:党组织关系是由一个党组织向另一个党组织介绍党员政治身份的证明介绍信。毕业生党组织关系转移到研究生所在学院党组织、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办理,然后按照规定到单位上级有权接受组织关系的部门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研究生组织关系转移分为下列几种情况:
(1)列入就业计划的毕业研究生,按照就业报到单位的上级党组织名称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2)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研究生,持博士研究生录取调档函要求办理组织关系接转。
(3)将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的毕业研究生,将户口转回生源地,党组织关系迁回生源所在地上级党组织。
(4),毕业后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研究生,在某地灵活就业,经灵活就业所在单位同意,可将党组织关系接转到灵活就业单位上级党组织。
21、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户口迁移证是公民在户口迁移过程中的重要凭证,户口迁移证不是户口,只是你的户口从一个地方迁到另一个地方的证明。户口迁移证是有有效期的,因此毕业生在户口迁出后要妥善保管好户口迁移证,不得遗失、涂改以及转借,若因不慎将户口迁移证遗失,应立即报告当地户口登记机关。
研究生户口迁移分为下列几种情况到校户籍科办理(下属情况按户籍部门要求需提供毕业证):
(具体要求以户籍和公安管理部门要求为准)
(1)列入就业计划的毕业研究生,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明到校户籍科领取户口迁移证;
(2)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毕业研究生,持博士研究生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明到户籍科办理相关手续;
(3)毕业后尚未办理就业派遣手续的毕业研究生,经本人申请并在研究生就业信息系统上登录户口迁移地址后,持就业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明将户口迁回生源所在地;
(4)毕业后当年未就业或就业单位不能解决落户的毕业研究生也可暂时将户籍关系保留在学校(注:学生在校的户籍关系为临时户籍关系)。两年后学校将户籍关系转出至生源所在地。
22、户口不在学校的毕业生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答:签订就业协议并办理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如需要将户口从家庭所在地迁到单位,须在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户口准迁证,然后凭就业报到证、准迁证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办理迁出手续。
23、关于干部转正定级
答:毕业生的转正定级是关于干部的转正定级。干部转正定级的时间为一年。即从参加工作的当月起至下一年度的次月,未见习期满,可以转为正式人员。毕业生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就具备了国家干部身份,如果变动工作调入国有单位,转正定级将作为享受有关待遇的重要依据。虽然转正定级对于国有企业员工来说已经意义不大,但是如果不做转正定级的话,档案中就没有转正定级表,将来如果有机会调入机关或事业单位将会遇到困难。比如国家公务员考试中要求的两年工作经验的计算日期就是以转正定级表中填写的工作时间计算。
转正定级工作必须在国家规定的有资格保存档案的部门完成。因此,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的择业期间,要综合考虑档案的保管及转正定级工作。
24、学校就业网都有哪些内容?
答:国家有关政策、法规,最新的招聘信息(研究生信息)、用人单位专场招聘会信息、用人单位的信息、学生个人简历等。就业指导中心和研究生学院就业办公室随时更新用人单位的招聘信息和招聘情况,将研究生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时地在研究生学院主页上的最新通知栏登出,请毕业研究生经常关注。